已婚男子追求暧昧对象摔倒去世,家属索赔50万,法律如何判决?
关于已婚男子追赶暧昧对象摔倒后去世,家属索赔的案件,摘要如下:,一名60岁的已婚男子在追赶其35岁的暧昧对象时不慎摔倒,9天后因伤势严重去世,家属因此提出索赔50万的要求,此案涉及情感纠葛、意外摔倒和法律责任等复杂因素,法院将综合考虑事故现场情况、责任归属及证据等因素进行判决,最终判决将依据法律程序和证据而定,并可能涉及民事责任和赔偿问题。近日,一则60岁已婚男追赶35岁暧昧对象时摔倒,9天后去世,家属索赔50万的案件引发社会广泛关注。此案不仅涉及情感道德层面的争议,更牵扯到法律上侵权责任的认定。下面小编为您详细分析介绍。
60岁已婚男追赶35岁暧昧对象时摔倒,9天后去世家属索赔50万会怎么判?
在此案件中,上海市浦东新区人民法院一审驳回了原告的全部诉讼请求。
法院判决的依据主要基于侵权责任的构成要件。侵权责任的成立需满足存在违法行为、主观过错、损害后果,且违法行为与损害后果存在因果关系等条件。
本案中,原告认为被告孟某对醉酒的尹某负有护送义务,其放任尹某追赶的行为属间接故意,需赔偿各类损失50余万元。
从证据和事实来看,尹某家属无法举证证明孟某存在违法行为或主观过错。
事发时尹某意识清晰,能与出租车司机正常沟通,还主动提出提前下车走路,且孟某并非聚餐组织者,也未劝酒。
尹某的死亡原因经医院诊疗记录显示为“心脏呼吸衰竭”,并非醉酒直接导致,原告也无法证明尹某的死亡与孟某的行为存在因果关系。
此外,尹某作为成年人,应是自身安危的第一责任人,应当对自己的身体状况和饮酒行为可能带来的后果有清晰的认知和判断。
法院虽指出孟某与有家室的尹某保持暧昧关系实属不当,应予以严肃批评教育,但从法律层面,由于不满足侵权责任的构成要件,故驳回了原告的赔偿诉求。
共同饮酒人的法律义务有哪些?
共同饮酒人在法律上负有一定的注意及救助义务,这些义务主要源于共同饮酒这一先前行为。
1. 提醒、劝阻、通知义务
在共同饮酒时,若发现共饮人出现醉酒、神志不清或出现不良反应,应立即提醒、劝阻其继续饮酒,并及时通知其亲友。
明知对方身体状况不佳,如患有高血压、心脏病等疾病,或正在服用头孢等药物,仍劝其饮酒从而诱发疾病,劝酒者需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2. 帮扶、照顾、护送义务
对于醉酒者,应给予最大限度的帮扶。醉酒者依然具有意识,尽到合理的注意及照顾义务即可;醉酒者已失去或即将失去对自己的控制能力,神志不清无法支配自身行为时,需将其送至医院或安全送回家中,否则导致损害的,应承担相应赔偿责任。
3. 及时救助义务
饮酒人因醉酒出现身体不适,共同饮酒人应及时采取救助措施,如拨打120急救电话、送医就诊等,避免延误救治时机。因未及时救助导致损害后果扩大,共同饮酒人需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共同饮酒人 60岁已婚男追赶35岁暧昧对象时摔死 共同饮酒人法律义务作者:访客本文地址:https://www.jysykid.com/jysykid/1668.html发布于 2025-12-10 12:00: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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