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作者:访客

杨俊琪律师:二审维持原判,为孕期女员工追回近4.6万元权益

访客 2026-03-25 12:00:00 16715 抢沙发
深圳市劳动纠纷律师杨俊琪,专注劳动争议领域,尤其关注女职工特殊保护。本文讲述她代理一位生物科技行业孕期女员工,对抗用人单位单方降薪及违法解雇的故事。在一审全面胜诉后,公司提起上诉。杨律师在二审中稳固防守,成功驳回上诉,为客户追回工资差额、经济补偿等合计约46396.15元,坚定捍卫了“三期”女职工的合法权益。

孕期,本应是女性备受关怀的阶段,但对于深圳某生物科技公司的李女士(化名)而言,却成了职场权益受损的开端。公司在未协商一致的情况下,单方面降低了她的工资标准。

面对不公,她找到了深圳市杨俊琪律师。这位被客户评价为“维权路上的守护者”的律师,决定为她而战。

孕期遭遇降薪,产后被迫维权

客户在孕期及产假期间,被用人单位以经营调整为名单方降低工资。产假结束后,又因工资差额、产假工资支付不足等问题与公司产生争议,最终被迫提出解除劳动合同。

用人单位不仅否认违法,还在二审中提交了新证据试图翻盘,案件压力陡增。

巩固胜果,击破上诉,全面维护特殊时期劳动权益

在一审已获全胜的情况下,客户的核心诉求是维持胜诉判决。

深圳市企业用工合规律师杨俊琪的任务则更为具体:在二审中,精准质证对方新证据,系统反驳上诉理由,确保法院维持原判,从而让客户被克扣的工资、应得的经济补偿及维权成本(律师费)得到全额支持。

以法为盾,驳斥“协商一致”谎言

二审中,用人单位提交了微信聊天记录,试图证明降薪已履行“民主程序”。杨俊琪律师当庭犀利质证,指出这些记录仅能证明公司单方发布通知,且记录中客户已明确表达异议,根本不符合《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五条关于“协商一致”变更劳动合同的强制性规定。

她进一步强调,依据《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用人单位不得因女职工怀孕、生育、哺乳而降低其工资。杨律师将法理与证据结合,彻底击碎了对方关于降薪合法的抗辩,并成功论证了客户被迫解除劳动合同的合法性。

二审驳回上诉,四项诉求全部获支持

二审法院作出了“驳回上诉,维持原判”的终审判决。

这意味着,用人单位需向客户支付产假工资差额、正常工作时间工资差额、被迫解除劳动合同经济补偿金以及律师费,四项合计约46396.15元。这场胜利,不仅是一笔经济补偿,更是对职场性别歧视行为的司法否定。

五、捍卫“三期”权益,证据固定与法律原则并重

处理孕期女职工劳动争议,证据的及时固定至关重要,尤其是涉及单方变更劳动合同的沟通记录。同时,必须熟练运用《劳动合同法》、《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等构建起的特殊保护法律体系。

作为深圳劳动纠纷律师,我始终认为,保护“三期”女职工权益,不仅是个案公正,更是营造公平就业环境的社会责任。企业更应以此为鉴,完善合规管理,避免触碰法律红线。

在深圳这座快节奏的都市,职场女性的合法权益需要强有力的法律后盾。杨俊琪律师以其专业的法律素养和坚定的维权立场,成功守护了职场母亲应有的尊严与权益,诠释了何为有温度的专业法律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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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访客本文地址:https://www.jysykid.com/jysykid/3653.html发布于 2026-03-25 12: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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