杜吉生律师:技术等同认定,破解专利侵权困局
在科技创新活跃的深圳,专利侵权纠纷时有发生。深圳市杜吉生律师近期代理的一起“头灯”发明专利侵权案,便是一场围绕技术特征等同认定的专业较量。
面对被告“产品名称不同故不侵权”的抗辩,这位兼具专利代理人视角的深圳知识产权律师,展现了他如何抽丝剥茧,锁定胜局。
技术迷雾下的侵权指控
客户是一家深圳的科技企业,发现其一款拥有发明专利的“头灯”产品被外地某制造商仿制并在电商平台销售。然而,对方产品中将专利中关键的“阻尼片”改称为“摩擦片”。被告据此强硬抗辩,认为技术特征不同,不构成侵权。同时,被告还提起专利无效宣告程序,使诉讼一度中止,客户维权陷入僵局。
深圳市专利许可律师在处理此类技术性极强的纠纷时,首要任务便是拨开技术描述的迷雾。
不仅要赢,更要确立侵权事实
客户的诉求明确:立即制止侵权行为并获得赔偿。但更深层的目标是,通过此案确立其专利权的保护范围,震慑潜在侵权者,维护在细分市场的竞争优势。
这意味着,诉讼不能止于程序,必须在实体上清晰论证侵权成立,为此类技术变种侵权树立判例参考。
以证据与法理构建攻防体系
杜吉生律师团队制定了针对性策略:
首先,在诉前即对线上销售页面、购买流程及实物进行了全方位公证保全,形成无可辩驳的证据链。
随后,面对核心的技术争议,杜律师运用其技术背景,深入剖析专利发明点,从“摩擦片”在实际中所起的“阻尼”功能、实现方式及达到的技术效果出发,撰写专业比对意见,向法庭系统论证其与“阻尼片”构成专利法意义上的“等同替换”。
这一论证成为击溃对方抗辩的关键。同时,团队积极应对无效宣告程序,稳定权利基础。
侵权获认定,维权获支持
一审法院采纳了我方关于等同侵权的观点,认定被告构成专利侵权,判决其立即停止制造、销售侵权产品,并赔偿经济损失及合理费用。
虽然赔偿数额与诉请有差距,但深圳市杜吉生律师通过此案为客户实现了核心目标:侵权事实获得司法确认,有效捍卫了专利权的法律边界,为后续市场清肃奠定了基础。
五、专利维权的“精确制导”
“专利侵权诉讼,尤其是涉及等同原则时,考验的是律师将技术语言转化为法律语言的能力。”杜吉生律师总结道,“不能仅看名称差异,必须深入技术本质进行功能、效果、手段的三方比对。同时,诉前周密的证据保全如同锁定目标的‘精确制导’,缺一不可。作为深圳知识产权律师,我们始终致力于为企业提供这种‘技术+法律’的双重护航。”
本案是深圳创新主体运用法律武器保护核心技术的典型缩影。选择一位像杜吉生这样兼具深厚技术理解与丰富诉讼经验的深圳市商事仲裁律师(亦擅长诉讼),往往能在复杂的知识产权博弈中,找到破局的关键支点。
作者:访客本文地址:https://www.jysykid.com/jysykid/3319.html发布于 2026-03-12 12:01: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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