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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贿人给中间人钱算有罪吗

访客 2026-02-09 12:02:00 886 抢沙发
行贿人给中间人钱是否有罪,需结合中间人作用、主观故意及行为性质综合判断。若中间人参与共同行贿构成共犯;仅介绍撮合可能构成介绍贿赂罪;未参与贿赂目的则不犯罪。接下来跟随上海律师网小编为您分析这个问题。

行贿人给中间人钱算有罪吗

  行贿人给中间人钱是否构成犯罪,需结合中间人在贿赂过程中的作用、主观故意及行为性质综合判断。下面分情形说明:

  1.如果中间人与行贿人、受贿人存在共同故意,帮助行贿人向受贿人行贿(如物色对象、转交财物、提出请托),则构成行贿罪共犯。

  2.如果中间人仅起介绍、撮合作用,未与行贿人、受贿人形成共同故意,仅收取介绍费,可能构成介绍贿赂罪(《刑法》第三百九十二条规定,向国家工作人员介绍贿赂,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拘役,并处罚金)。

  3.如果中间人未参与贿赂目的,仅误将财物转交,或明知是合法款项而接收,不构成犯罪。

行贿人给中间人钱如何认定犯罪

  行贿人给中间人钱如何认定犯罪,需从主观故意、客观行为及行为性质三方面综合认定。具体可从以下角度判断:

  1.主观是否存在“获取不正当利益”的共谋:如行贿人明确告知中间人钱是用于向特定国家工作人员行贿,中间人知情并同意,可认定共同故意。例如,行贿人李某为获取项目审批,向中间人王某明确支付50万元作为“打点费”,王某表示同意并联系受贿人,可认定二人具有共同行贿故意。

  2.客观是否参与贿赂过程:如中间人帮助行贿人联系受贿对象、转交财物、传递请托事项,即使未直接行贿,也可能构成共犯。例如,中间人张某在行贿人赵某与受贿人刘某之间传递信息,协助赵某转交30万元,张某构成行贿罪共犯。

  3.是否独立于行受贿关系:如中间人以正常居间服务收取费用,未参与请托利益输送,不构成犯罪。例如,中介公司王某为赵某介绍供应商,仅收取正常服务费,赵某与供应商的贿赂行为与王某无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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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贿人给中间人钱构成共犯的情形

  行贿人给中间人钱构成共犯的情形,需满足主观上共同故意、客观上共同实施行贿帮助行为。具体包括以下情形:

  1.帮助物色、引荐受贿对象:如中间人主动为行贿人寻找可利用的国家工作人员,促成贿赂关系。例如,中间人孙某得知行贿人周某需要办理违规资质,主动联系国家工作人员吴某并引荐,帮助周某与吴某建立联系。

  2.协助转交贿赂款物:如中间人接收行贿人财物后,直接转交给受贿人,或为行贿人转交财物提供便利。例如,行贿人郑某将20万元现金交给中间人韩某,韩某当场转交给受贿人钱某,韩某构成行贿罪共犯。

  3.参与提出请托事项:如中间人向受贿人传达行贿人的请托内容,或与受贿人协商利益交换条件。例如,中间人朱某在行贿人王某与受贿人李某之间沟通,明确王某需支付10万元,李某为王某提供项目便利,朱某参与协商并传递信息,构成共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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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贿人给中间人钱涉及的罪名有哪些

  行贿人给中间人钱涉及的罪名,需根据中间人行为性质及参与程度确定,主要包括以下罪名:

  1.行贿罪共犯:如中间人与行贿人共同商议行贿,帮助实施转交财物等行为,构成行贿罪的共犯(《刑法》第三百八十九条规定,为谋取不正当利益给予国家工作人员以财物的,是行贿罪。在经济往来中,违反国家规定,给予国家工作人员以财物,数额较大的,或者违反国家规定,给予国家工作人员以各种名义的回扣、手续费的,以行贿论处。因被勒索给予国家工作人员以财物,没有获得不正当利益的,不是行贿)。

  2.介绍贿赂罪:如中间人仅在行贿人与受贿人之间撮合、传递信息,收取介绍费,构成介绍贿赂罪(《刑法》第三百九十二条规定,向国家工作人员介绍贿赂,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拘役,并处罚金。介绍贿赂人在被追诉前主动交待介绍贿赂行为的,可以减轻处罚或者免除处罚)。

  3.受贿罪共犯:如中间人明知受贿人收受财物,仍协助传递贿赂款或隐瞒受贿事实,可能构成受贿罪共犯(《刑法》第三百八十五条规定,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索取他人财物的,或者非法收受他人财物,为他人谋取利益的,是受贿罪。国家工作人员在经济往来中,违反国家规定,收受各种名义的回扣、手续费,归个人所有的,以受贿论处)。

总之,行贿人给中间人钱是否有罪及涉及罪名,需结合中间人行为是否有共谋、是否参与贿赂过程等因素判断,若构成共犯或介绍贿赂罪,将面临刑事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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